沥青是国家基础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之一,广泛应用于道路工程、建筑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等领域。
沥青税则归类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及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,沥青按照来源不同分别归入27.08、27.13、27.14、27.15等税目下的不同税号。
煤焦沥青以及经吹气氧化稍加改性的煤焦沥青归入税号2708.1000项下;
石油沥青及经吹气稍加改性的石油沥青归入税号2713.2000项下;
天然沥青归入税号2714.9010项下;
乳化沥青归入税号2714.9020项下;
以上述沥青为基本成分加工后的混合物(如沥青胶粘剂、稀释沥青、改性沥青等)则归入税号2715.0000项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