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►进口环节代征税
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依法向进口货物的法人或自然人征收,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,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缴纳增值税。进口货物由纳税义务人(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)向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申报纳税。
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及增值税的免税、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,任何地区、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、减税项目。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,低于50元的免征。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管理,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。
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中包含关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(不征收消费税的,消费税为零)。
应纳税额=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
其中: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税额+消费税税额
2►进口环节消费税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、委托加工和进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)规定的消费品(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)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,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。
我国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,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,由纳税义务人(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)在报关进口时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
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税目、税率,依照《消费税暂行条例》所附的“消费税税目税率表”执行;消费税税目、税率的调整,由国务院决定。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,低于50元的免征。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管理,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。
进口至我国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,根据商品的不同有从价定率、从量定额、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复合计税三种计征方式,计算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应税商品选择正确的计税方法。不属于应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,无须进行消费税计算。
(1)从价定率方式计算公式
消费税应纳税额=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比例税率
其中: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=(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税额)÷(1-消费税比例税率)
(2)从量定额方式计算公式
消费税应纳税额=应征消费税进口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
目前,我国对啤酒、黄酒、成品油、生物柴油等进口商品实行从量计征方式。
(3)合式算公式
消费税应纳税额=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比例税率+应征消费税进口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